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6日 消息来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每年3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本级督察单位要求,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加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重要工作来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厅党组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多次组织召开厅党组会和厅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遇到的问题难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学以致用、以学促。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平台随时随地学,推动形成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较好地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切实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实践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规定清单内事项全部提交厅党组会或厅务会审议,确保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印发了《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厅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对推进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部署。
   (三)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积极推进《青海省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立法进程,深入本省各地住建局、供热企业、物业企业,2024年赴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实地调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收集的资料、实地调研掌握情况、研讨论证会议征求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借鉴北方供热省份先进经验,反复斟酌逐条修改,目前形成《青海省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

2.推进行业重点领域改革。制定《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配套〈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开标评标细则》《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严重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并实行行业禁入,明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等。推行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明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等评标方法。统一房屋建筑、公路、水利、市政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或设备采购等招标,统一招标投标评标规则,统一评标办法范围目录,实现分类招标、统筹监管,持续规范全省建筑市场。

3.优化政务服务办理平台。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及便民应用明细表,配合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做好我厅信息系统与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工作,完成全省房地产交易系统预售资金监管平台与相关银行的对接,促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向精细化、数字化管理迈出实质性步伐。稳步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将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作为推广我省公租房APP试点城市,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工作目标。持续推行建设工程企业全程不见面审批,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青登记、劳务专业作业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不见面网上办理。

4.持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20246月,省委编办撤销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相关职能划转到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加挂执法监督处牌子,在法治政府建设框架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2024版)》,共计权责事项303项,确保法定事项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印发《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厅属执法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职责、程序、时限、频次、抽查比例、公开方式、工作纪律等进行细化明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依法行政工作。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适用规则》,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做到一把标尺量到底,促使执法人员公平、公正、合理地把握行政处罚幅度,杜绝执法任性和弹性,从根源上防范矛盾纠纷和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对安全生产、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防范滥用职权、野蛮执法、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发生。

6.推行行政执法检查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检查中,在检查专家与检查项目、执法人员之间设置隔离墙和信息中转机制,实现检查专家与项目主体、专家与专家之间的背对背检查,形成专家检查意见与执法人员之间无痕信息交换不见面反馈。同时通过检查结果集体复核、处理结果集体研究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检查专家和执法人员的人为干扰,确保处理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准确,彻底改变了以往专家不敢提意见、检查实效差、雷声大雨点小等问题。

7.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印发《厅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立足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的具体内容、执法信息公示的载体和途径、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分类和记录方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和程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从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多个维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层级监督。20249月,会同厅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青海省行政处罚案卷立卷规则(试行)》等规定,对全省8个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检和评查,印发《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纵深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提升各级住建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制作水平。

8.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立足民生保障,召开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推进会,指导各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各层级、各部门责任,依法依规下达执法建议书,确保整治工作落地生效。结合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春季开复工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长期停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风险隐患。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动态核查,暂扣38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撤回不达标86家企业的236资质。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纳入全省民生实事项目,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164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2.5%

9.提升法治专项培训质效。2024912日,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就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进行全员培训,厅机关、厅直属单位一百余人参加了培训。厅法律顾问单位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以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核心条款作出专题解读,并结合住建行业执法工作实际,分别从法律修订背景、修订的主要条款、条文亮点、行政复议案件答复规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旨在通过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和科学性,从而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

10.严格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0243月、4收到力盟商业巷项目商铺买卖纠纷产生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违法查处申请书》,申请人认为青海力盟海怡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和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商铺、违反工程设计图纸擅自分割商铺销售的违法行为,申请本机关予以查处。经本机关依法履职并答复,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行政复议局经调查核实依法作出维持我厅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全年行政诉讼案件3件,人民法院判决我厅胜诉2件,择期宣判1件。

11.立足行业管理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主题,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灾害防范意识和灾害防御能力。开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青海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编制《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培训教材》,组建成立全省117人燃气安全培训专员,持续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切实推进燃气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法治宣传,对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建设工程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法规政策等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发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手册150余份。

12.纵深推进一网通办事项。会同省市监局、省人社厅、省数据局印发《青海省推动高效办成经营主体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青海省推进退休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青海省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青海省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操作措施等内容。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上市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破产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跨省通办事项,最大程度提升群众办事效率。

13.扎实推进法治信访工作。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针对建筑执业证书挂靠、工程质量缺陷、竣工验收备案、公积金服务、建校教学、房产交易、物业服务、农民工工资和征收补偿等领域信访事项,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为原则依法依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和程序按期办结信访事项。及时向申请人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同步告知复查、复核渠道,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明确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复查、复核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复查、复核发现信访事项处理确有错误的,及时变更、撤销或责令重新办理。全年办结信访事项253件,办结率为99.6%尚未办结1件已在持续推进和督办中。

14.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住建部门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积极与省政府审改办做好事项对接,及时完成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3.0系统中相关政务事项的重新梳理工作,更正、完善、更新相关信息,加快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我厅政务服务事项的融合。

15.严格实施文件审查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程序的通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实行政策文件法治机构、法律顾问双审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精神要义和要求。全年完成4件党的规范性文件、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报备工作。

16.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整治和监督情况。通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做到边发现边整改”“边学习边实践,及时通报执法典型案例,开展案卷评查与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大力提升各级住建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亮点与成效
  一是法治宣教与业务工作统筹结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行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围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保持制度建设的有效衔接。加强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结合市场主体日常监管数据,动态监管、科学分类,筛选数据监测异常主体类型,并从中随机抽取检查主体,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管。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信用监管成为双随机、一公开及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补充,逐渐成为建筑市场监管的有效抓手。三是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城市管理执法舆情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领域舆情信息监测和收集,强化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建立舆情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执法舆情处置和应对水平。组织召开全省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视频会议,通报全国部分地区城管不文明、不规范执法且导致舆情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达到以案释法、以儆效尤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应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确定联合抽查事项时,应充分考虑部门间职能分工,对职能有交叉或者同一监管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较为适合实行联合抽查,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更能体现联合抽查检查的优越性,更好发挥监管效能,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检查次数。二是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尚不充分。目前我厅的企业信用监管平台青海省建筑企业信用监管平台、青海省房地产企业信用监管平台 已实现企业资质审批、增项、降级、信用等级等数据的动态更新,但与其他平台间有关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失信联合惩戒等数据共享需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力量不足。按照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省级层面诸多执法事项已下放至下级行政主管部门,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等事项均由市、区级住建部门承担,但基层部门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现象,执法人员绝大多数为抽调兼职或临聘人员,存在法律法规不熟、业务素质不高、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造成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健全长效学法机制,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平台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成效,大力开展住建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全面提升住建领域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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