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收官之年,也是推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始终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聚焦聚力推动《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努力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省住建系统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总抓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住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穿“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向企业贴近、向群众靠拢。
2.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坚持依规治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依规治党、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的一系列指示批示,将依规治党和法治建设有机统一,坚持以党章为遵循,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切实提高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有力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入学习宣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内容,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带头树牢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和职责。
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青海省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检查清单》,坚持自查整改、调查研究、年终述法、检查督促等多措并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带动全部行政行为沿着法治轨道运行,持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质效,减少行政机关履职行权的违法风险,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现行裁量基准的理解适用,根据执法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同时强化对下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整治。按照住建部《关于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梳理排查问题、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上下一盘棋,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青海省城市管理执法文书》规范使用,进一步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严格依照“首违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7.加强全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案件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全年至少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对投诉集中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8.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合理设置检查频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科学制定部门联合、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切实推进行政执法检查依法规范开展。
9.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进程。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规则》等法规规章,开展厅系统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规范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涉企政策措施管理,落实审查备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0.推进行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和全环节覆盖度,聚焦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办理时效。强化公共政策兑现和履约践诺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维护市场主体正当权益和良好市场秩序。
四、强化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夯实行业依法治理基础
11.立足实际促进立法提质增效。认真编制和呈报《青海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府、省司法厅等的立法协调沟通,积极推进建筑市场管理、物业企业服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科技节能绿色发展、供热管理等领域立法工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12.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全面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动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备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动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目录。
13.全面落实行业普法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做好“八五”普法终期验收准备工作补齐短板弱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青海省202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有效落实,提高普法质效。
五、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
14.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及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接受公众监督,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及预判,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维护广大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15.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发展、建筑市场管理、村镇建设、物业服务、燃气供热、城市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等民生事项的,引入行业专家、法律顾问参与风险评估,实行决策风险评估全覆盖,并及时调整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政策措施。
16.逐步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建立重点领域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或停止执行。开展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确保行政决策同实际发展相匹配。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7.加强监督避免行政权力滥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畅通广泛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吸取经验,促进行政行为契合法治轨道,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18.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年度检查计划,严格“照单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趋利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9.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加强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持续推动“互联网+”数据系统建设,保障数据开放共享,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共享一体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七、注重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保障
20.加强法治建设人才队伍保障。多措并举加强广大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行政执法专项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践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履职能力,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衔接,树牢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基础,扎实开展法治审查工作。
21.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水平。结合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科技支撑水平,实现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模式,推动执法信息化迭代升级,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效能。积极开展线上办理便民减证提速行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2.增强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单位、高校等的交流协作,通过法治讲座、课题研究、人才培训、案卷评查、项目评估等方式,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增强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和广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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