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部署今冬明春城镇供热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 消息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总结上一季城镇供热采暖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冬明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2024年10月18日下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北方采暖地区今冬明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视频会议,会上,住建部秦海翔副部长从聚焦民心民意,着力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紧盯关键环节,提高供热运行保障质效;强化部门协同,确保用能稳定可靠供应;科技赋能,促进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建立供热行业管理长效机制等五方面对今冬明春供热采暖明确了工作方面。全省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城镇供热企业、物业供热企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我省城镇供热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2023-2024年供暖期入户走访53414户,实际解决问题31589件,受理群众投诉12935件的基础上,2024-2025年供暖期要持续开展入室测温等“访民问暖”工作,进一步健全群众意见响应及受理、反馈机制,对确实工作存在问题的,要限时办理、限期答复、闭环管理。结合当地天气气温变化,统筹做好供热运行保障,必要时应当适当延长供暖时间。

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全力保障城镇供热采暖用能。从前期调度来看,供暖期城镇燃煤集中供热企业所需燃煤51万吨,目前煤炭储备量为15万吨,供暖期城镇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合同气量为18.2亿立方米。各地要加强与发改、能源、气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调度保障。完善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优先保障供热用能需要。

三是加强督促调度,确保供热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在夏秋季非供暖期检修养护管网1818公里,检测养护设施4482项的基础上,在供暖期要进一步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时解决各类供热问题,常态化巡检维护、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加强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督促供热企业坚决落实供暖主体责任,健全抢险救援体系,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停暖断供事件,保障群众正常采暖。

四是注重工作统筹,加快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冬病夏治”期间,全省改造供热老旧管网320公里,目前正值“两重、两新”项目政策期,各地要抓住当前政策“黄金期”,在做好供热采暖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统筹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用足用好已经明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中长期贷款、专项债券各项支持政策,发挥政府和市场等多方面作用。

五是着眼技术创新,推进提升供热运行智能化水平。立足于全面提升供暖行业高质量发展,科技赋能,打造舒适节能、安全高效的城镇供热体系。各地要结合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积极推进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依靠科技提升供热运行、服务保障和本质安全水平。

六是守住安全底线,加大安全风险防控排查治理。各地要吸取近期山东寿光有限空间作业气体中毒致多人死亡的教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发挥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高度重视供热保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供热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供热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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