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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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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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依据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3.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4.《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101号〕);5.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建工〔2019〕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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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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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办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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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 |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扫描件);(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5)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6)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7)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的证明材料;(9)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12)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13)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14)交通、水利部门初审相关附件(企业具有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的)。 |
申 办 材 料 |
延期申请 |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电子版);(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说明;(3)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扫描件;(4) 企业职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5)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发票与发放记录扫描件;(7)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变更申请 |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电子版);(2)法定代表人具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涉及法人变更的)。 凡和营业执照内容相关的如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等变更,企业可直接在青海工程建设云平台申请,系统自动办理。 办理时限: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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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人网上资质申报材料必须是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且扫描件清晰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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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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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和 依 据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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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流程 |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均通过青海省工程建设云平台(http://139.170.150.135/asite/cloud/index)申报、许可。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详见《建筑工程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流程图》。 3.企业按以下资质管理权属关系进行申报: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一项或多项资质)由省级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州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均由市、州级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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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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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971-6138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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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971-6146144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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