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进青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5年7月29日青海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8日青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修订)第9条 省外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和中介服务等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之前,应当持有关证照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受理单位: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办理流程:
四、申请材料:
1、进青负责人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2、省外进青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省外进青企业承诺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在青办公场所证明
5.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登记企业基本经营信息、资质信息(造价咨询企业可不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仅限施工企业)、办公地址信息并上传省外进青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省外进青企业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相关附件。
6. 进青登记人员仅登记企业法人、进青负责人及注册类人员信息,其他岗位人员、安全三类等人员信息不再进行登记(省外施工企业仅登记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的,注册类人员不再登记)。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青登记注册人员应为主导专业人员。企业注册类人员信息与住建部同步,不再上传注册证书、执业资格印章附件。所有登记人员均应完成人员实名制验证。
以上所有资料均在网上进行提交,企业进青登记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的真实性可使用“青海工程建设云”微信小程序中的“发现”栏目下的“扫一扫”扫描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的二维码进行验证。或者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公开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网址:http://js.qinghai.gov.cn/asite/cloud/index
“青海工程建设云”微信小程序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关注。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七、咨询方式
勘察、设计企业请咨询:0971-6145553
施工、监理企业请咨询:0971-6103265
工程造价企业请咨询:0971-6146178
招投标代理机构请咨询:0971-614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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